奶牛口蹄疫免疫接种注意事项
2017-05-27 14:49:00 来自巴彦淖尔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
一、接种疫苗前,要了解奶牛的年龄、妊娠、泌乳及健康状况,体弱或生病的奶牛免疫后可能会引起各种反应,应暂时不进行免疫。
二、在接种时,注射器械和针头事先要严格消毒,吸取疫苗的针头要固定,做到一牛一针,不可交替使用,避免从带菌或毒的奶牛体内把病原体通过针头传染给健康奶牛。
三、有传染病流行时,一般不要注射免疫。
四、接种疫苗后,在苗源反应期内要注意观察是否出现体温升高、不吃、精神萎顿等苗源反应现象。
五、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的要求,对免疫过的奶牛要加挂免疫耳标,并建立免疫档案。
六、养殖户要主动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对奶牛免疫抗体水平的检测工作,如果经检测抗体水平达不到要求的,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重新免疫。
七、定期对病、幼、产后的奶牛及时开展补针,保证有效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100%。
八、村级防疫员要注意加强自身消毒工作,在进入养殖园区、养殖场、户时,要严格消毒,避免自身带毒,避免人为传播疫病。
九、救治过敏反应牛。对因个体差异免疫后出现喘气、肌肉震颤、抽搐、口吐白沫,甚至休克的过敏反应牛,应立即用盐酸肾上腺素、盐酸异丙嗪、盐酸苯海拉明等抗过敏药物配合葡萄糖酸钙、维生素C等进行救治,10分钟内未见好转,要辅以耳尖、尾根和蹄头放血治疗;对出现流产征兆的孕牛应用黄体酮等保胎药物治疗。
十、因苗源反应经抢救治疗无效死亡的牛,要采集相关证据,及时上报县区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,经核实登记后,按国家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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